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玫瑰夫人与格温公爵一路聊着年少时的趣事,踩着满地明亮的阳光慢悠悠地返回庄园。或许是天气晴朗的缘故,又或许是格温公爵看起来心情不错,她便壮着胆子开口了:“……亲爱的,你……就不能不结婚吗?”格温公爵带着笑意的脸立马垮了下去。
同玫瑰夫人一样,他也不年轻了。脸一旦垮下来,皱纹便勾着略显松软的皮肉往下坠,那个年少潇洒的公爵之子的青春面庞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“甜心,我不可能不结婚。我跟你说过,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,我会满足你。你不用担心自己的地位会受到威胁——你也得明白,你能过上今天的日子都是靠的谁。”公爵用充满威严的声音说,“别跟我闹脾气,你不会想惹我生气的。”
“……如果我说,我的要求只有你不结婚呢?”玫瑰夫人直视着他的眼睛,问道。
公爵的目光更冷了。
他说:“如果你在家里住得不开心,大可以搬出去住。有不少人都想坐你的位置。”
不耐烦地丢下这句话后,公爵用力地一夹马腹,往前飞驰而去,强行结束了这个话题。
玫瑰夫人望着他远去的背影,眼前一片模糊。
她试图从那个逐渐消失的小黑点里辨认出属于当年那个少年的影子——在集市上一把握住她的手的少年、因为一个吻便满脸通红的少年、搂着她的肩膀说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的少年——却发现终究只是徒劳。
如此说来,当年那个少年真的存在过吗?也许他不过是被回忆与自己的爱意一遍一遍美化过的幻影而已。如果一层一层剥掉这些美化,也许当年的他也同现在一样面目平庸,谁又知道呢?
毕竟,玫瑰夫人已经回不到从前了。她无法拨开回忆的迷雾,去凝视年轻的公爵之子真正的面容,也无法让时间倒流,在与他相遇之前巧妙地避开这一场泼天的幸运——或是不幸。
如果没有与公爵相遇,也许她至今依旧做着渔女的工作,并因病痛而早逝;运气好一点的话,也许她能做一名小贩,钱不能赚得很多,至少不必亲自出海捕鱼,不会年纪轻轻就落下一身的毛病。
可是做公爵的情妇,未必就比渔女或小贩来得好。那样她至少有一份养得活自己的工作,不必手心向上、只能眼巴巴地盼望公爵的赏赐。
十数年养尊处优的生活早已让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,只能做一朵依附于公爵这棵大树的美丽花朵。如果哪一日公爵厌倦了她,那么她的日子想必不会好过。
玫瑰夫人曾经是个满脑子粉红泡泡的傻子,不代表她永远都会是。而今日的对话让她明白,以公爵对她的感情来看,他厌倦自己的那一日未必就不会到来。
说得再明白些,自从成为公爵的情妇,她就得小心翼翼地觑着他的神色过活,一点一点拔掉身上的利刺:公爵喜爱玫瑰,却不乐意被玫瑰的尖刺扎手。
看看,他们相爱这么久了,她甚至还不敢在他的面前袒露自己真正的想法。
玫瑰夫人回到庄园后不久,侍女便端来了一盘经过精心烹调的烤兔肉。镶着金边的盘子底下压着一封信,她拆开一看,是订婚仪式的邀请函。
三个月后,格温公爵要在庄园内举行订婚仪式。这是一场性质较为私密的宴会,只有双方的亲戚参与——情妇也算是未婚夫的亲戚吗?玫瑰夫人握着邀请函,笑出了声。
她让侍女替她向公爵道谢,赞扬烤兔肉的美味,并传达对于自己“不合适的发言”的歉意。
侍女退了出去,房间内只剩下了玫瑰夫人一人。她在胸前十指交握,望向半空,如同信徒祈祷一般,轻声呼唤道:“尊敬的魔鬼,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