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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。不一会儿,断裂的弟子剑垂直跌落,插入泥土中。
影尘从御剑上下来,有些失落,“我又输了。”
“输了我也不教了,从今天起,你正式出师。”叶争将手里的烤鸡递到他面前,头也不抬道:“瞧你这丧气样,区区三个月就能跟玄锋交手,够你吹一辈子的了。”
“你悟性不错,有并蒂莲的协助,灵气源源不断,还担心自己不够好?”他说完又转过头去,把另一只烤好了的兔子送到等候半天的狐三姑娘面前,小狐狸兴奋地“嗷呜”了一声。
影尘心道也是,心急吃不了热豆.腐,便抓住鸡腿咬了一口,嘴里鼓囊鼓囊地嚼,这些日子,他着实是累极了。
玄锋赢得不痛快,委屈巴巴地蹭到叶争身边求安慰,叶争弹弹它的剑身,“打败个小狐狸,尾巴都要翘上天了吧,还敢小看你的对手,没出息。”
待到两人解决完这次集训的最后一次晚餐,叶争郑重道:“明日启程,目的地,清水镇。”
影尘一愣,从烤鸡中抬起头来。
那个传说中有仙洞,叶争第一次到达中界的地方?
第一百四十四章 格式化了
上界,剑阁外远山的密林外,雪水消融。
松间雪柏上滴滴答答的流着水滴,显露出青绿的面容。
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混着泥土的水汽,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的火凤正瞪着炯炯有神的豆豆眼,两个纤细的红爪子蹦得飞快,奋力追逐无主的野兽,追上了,吭哧一口,吞进肚中。
这里是浩渊峰的断崖处,天险对面,正是叶争曾经的养伤之所——绿头翁,经过那里,就可以直入光宗。
反耳和彩雀去送清英了。
他们便借着等大的机会,暂且在此处修整。
澹台俞扶膝坐在干净的大石头上,皱着眉深思。
火凤重获新生的那一晚,他到底遇见了谁呢?
努力闭上眼睛回忆,一次又一次地修补灵识,甚至把以前忘记的关于叶争的记忆又一点点找回来,他依旧没有寻找到关于那时的记忆。
就像是一页纸,被彻底撕去了一样。
黑亮的眼睛无意识地望着前方发呆,不一会儿,绿色的树和棕黑的泥土中闯入一抹娇黄的亮色。
澹台俞的眉头一抬,看着这位当时在场的唯一目击者,可惜他现在是个只会“啾啾啾”的小黄鸡。
年幼版的火凤蹦蹦跳跳奔他而来,在差一段路的时候一个助跑,掌心用力,像弹射弹一样精准落到澹台俞的脑袋上。
雄赳赳气昂昂地占领了一块儿新地,弯钩似的爪子霸道地踩了两脚,把人家规整的发髻弄得乱七八糟。
澹台俞嫌弃地伸手将火凤从头上摘下来,眼尖地看到小黄鸡尖喙上一根染血的兽毛,正大.大咧咧、无知无畏地展示在他面前,他眉心一抽,“火凤前辈,你又吃了什么?”
话已出口,他突然停住,收了质问的气势。
心下叹息,算了,火凤前辈现在宛若稚童,不论他说多少话,他也听不懂,更遑论能得到回答。
“狼。”
稚嫩的声音从小黄鸡的尖嘴里传出来,澹台俞愣住,小黄鸡“啾”了一声,抽长身条,在他的眼皮子低下变成一个身着华衣,粉雕玉琢的红发小男孩儿,看年龄,估计两岁都不到,此时,他稳稳当当地踩在澹台俞的大腿上,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。
澹台俞一时有些恍惚,他不敢置信地唤道:“火凤前辈?”
火凤吐掉嘴里的毛,道:“人类,你既然知晓本尊的身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