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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她也乐得远离繁文缛节的社交场合,更愿意带着女仆在森林里大呼小叫地追逐野兔,或是在草地上滚得全身都是草叶。大小姐十四岁那年,她在公爵府的小花园里第一次与恋人接吻,对象是那个从小便跟在她身边的女仆。
她们的恋情没有瞒过周围人太久——大小姐也没想瞒她们。她不愿遮遮掩掩地活着。她知道父母眼中从没有过自己这个孩子,她愿意为了恋人离开公爵府,为此她甘愿放弃尊贵的姓氏与优渥的生活。
“您会后悔的,”女仆与她面对面躺在床上,摸着她的脸说,“如果您和我一起生活,我们连这样的床也睡不起。”
大小姐从被子下钻过来,抱住她的肩膀:“那我们就努力买上这样一张床!”
大小姐成功地计划了一场假死。在管家的帮助下,女仆因“玩忽职守”被逐出了公爵府。她们去往了一个陌生的城市,用攒下的钱租了一间不算宽敞但舒适的住所,打算从此开始新生活——直到公爵找到了她们。
公爵病了,所以他疯了一般地想要把女儿找回来。
她们被押回了公爵府。公爵让人把女仆捆了起来,逼着她看完了对大小姐施以的刑罚——或者更确切地说,手术。这项手术通常被应用于精神病人身上,只需要简单的工具和操作,就能让或狂躁或焦虑不安的病人成为安静柔顺的绵羊。
女仆被绑起来,看着医生将一根钢针插入大小姐的眼球上方,再用锤子敲击钢针,将其凿入她的脑中。接着,医生一边熟练地搅动钢针,一边和公爵谈笑风生。
最终公爵是这样确认手术是否成功的:他站在大小姐面前,命令她从一数到十。手术结束时,大小姐再也没法数到数字三之后了。
她像一个初生的婴儿,眼神呆滞,脖子歪着,软软地靠在轮椅上。那场残忍可怖的手术夺去了她光芒灿烂的灵魂,只在人世间留下一具空荡荡的肉丨体。
公爵大发慈悲,没有再对女仆如法炮制,只是让她照顾大小姐的日常起居。女仆每日给她擦身、喂饭、清理排泄物,看着她曾经活泼灵动的爱人变成了一具日渐枯槁的行尸走肉。
她的爱人曾经纵马在猎场中驰骋,洋洋得意地提着两只狐狸说要给她做大衣,现在却瘫坐在轮椅上,连排便也无法控制。
这时女仆明白了,这是公爵给她的刑罚。再怎样坚固热烈的爱情,也会被如此不堪的现实击溃。
“我只有一件事,始终没想明白,”女仆轻声说,“为什么是她?为什么不是我?再怎么说,大小姐也是他的亲生女儿。”
“他需要一个好控制的女儿,”赛缪尔说,“因为这位大小姐是他唯一的子嗣。公爵只需要一具与他有血缘关系的□□,如果她太折腾,他会很头疼的。”
“您知道的可真不少。”女仆瞥了他一眼。
赛缪尔平淡地说:“我总得知道他为什么选中我。”
渴望与公爵联姻的贵族子弟数不胜数,圣殿里也有不少成绩优秀、德才兼备的年轻人。赛缪尔·卡伊的确是这一届见习骑士的首席没错,可他们甚至没有上过战场,只凭训练场里的成绩,区区一位见习骑士算得上什么?况且,他在外的名声实在说不上好听。
等到公爵递给他一沓魔法阵的图纸让他研究时,赛缪尔才隐约明白了他被选中的真正原因。
其一,公爵需要一位对魔法有一定研究的女婿,其二,这个人必须无权无势,只能依附公爵;即使他突然翻脸,公爵也能轻松除掉地他。
如此一来,便筛掉了绝大部分的候选人,选中赛缪尔也就合情合理了。
毕竟,这个时代能够上学本就不易,能